当地时间2024年12月6日晚,美国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如期作出了TikTok案的判决,认定TikTok败诉。三名法官一致认为,尽管要求强制剥离TikTok对言论自由构成重大限制,并应适用严格的审查标准,但考虑到TikTok对美国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美国国会通过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影响法案》(PAFACA)仍被判定为合宪有效。
根据法院裁定,TikTok需要在2025年1月19日前完成剥资产离,否则将面临高达8,500亿美元的罚款。(见中美法律评论组织翻译的《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对手控制应用影响法案》https://mp.weixin.qq.com/s/arD0iB8Jq5dLcDZUXRHsUQ,该法案罚款额度计算方式为“5000美元乘以美国境内用户规模”。以TikTok公布的1.7亿用户量计算,罚款额度为8500亿美元。)这一判决的出台,无疑给全球数字平台的未来发展和跨国数据治理带来了重要的法律与政策反思。
【统筹】
朱哿副主编
【译者】
朱哿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张奥杰新南威尔士大学
祝锦雯香港大学
王新雨北京师范大学
张轩康奈尔大学
胡孝芸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
潘思成康奈尔大学
张静怡武汉大学
邵子恒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童安浩西北政法大学
陈佳玮华东政法大学
阮婧研中国政法大学
张凯宸中国政法大学
施晓宇北京大学
郭雅菲乔治城大学
王若愚澳门科技大学
陈诗妮中国政法大学
张梦瑶西安交通大学
李睿恒澳门科技大学
孙瑞萌中央民族大学
庄祥香港大学
李信初北京师范大学
郭依贝康奈尔大学
舒方正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编辑】
扎恩哈尔新疆农业大学
【责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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