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 普通 【两部门: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9月21日电,国家药监局、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提高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服务效能与便利化水平,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北京口岸开展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化试点工作。进口药品(含药材)通关电子文书与纸质文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试点期间,原有纸质文书继续有效,企业可按相关规定正常使用。 生物制药 🕐 2026-09-21 11:28 #生物制药 #医药商业 🖼️ 保存为图片 生成精美长图,一键分享到朋友圈或微信群 立即生成 ⬇ 分享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复制链接 ← 返回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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